振华学校学生家属疑失救暴毙事件声明

Posted by 庄德志 on March 25, 2008 at 15:28:54:

针对发生在2008年1月7日下午时分,一名学生家属怀疑因失救而于校园暴毙事件,民主行动党柔佛州社青团理事会协同死者家属发表以下声明:

  • 对于死者家属于事发后,因为和校方之间的会谈出现争执,并且在言语上冲撞了林国富校长而做出道歉。死者父亲希望校方谅解在当时的情况下,悲憷的情绪造成本身的失态;

  • 但是,死者在上课时间内于校园晕倒,校方没有在第一时间内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包括急召救伤车等,导致死者被拖延及后由家属亲自驱车送往政府诊所急救。这足以成为死者因为拖延施救而暴毙的可能。以上情况显示出校方对校园内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对手法也许有不够完善之处;

  • 死者家属要求校方正视对校园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及步骤,将人为疏忽所可能造成的风险尽量降低,避免其他人步上后尘。因为,若校方没有汲取这次的教训,将来若是在籍学生发生类似事件,学生及家属都将面对同样的风险;

  • 虽然死者并非该校的在籍学生,但是事件是在上课时间内发生在校园,在情理上校方仍无法推卸基本责任,因此校方应该给予死者家属应有的基本解释和情义上的道歉;

  • 死者家属感谢案发当天在现场给予协助的老师及其他家属,但事发迄今已经两个月,死者家属仍然无法切确的知道死者的出事过程及死因,死者家属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尽早完成调查工作;

  • 民主行动党要求警方加速完成调查工作,并公布死者的验尸报告,提供正式文件,以让家属能够尽早完成死者生前的保险及相关文件事务。

    死者家属表示,失去年仅18岁的独生子已经是事实,他们做出声明并不是针对校方或任何人,只是希望公开事件,能够警惕校方及公众人士,避免重蹈覆辙。死者家属也声明,他们从头到尾并无意要校方负责及做任何赔偿,只是希望校方能够给家属一个明确的说明。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社青团理事会署理团长庄德志指出,意外事件并非大家所能预见,唯一能做到的就是采取适当的步骤,尽量降低意外事件带来的风险。我们了解校方有本身的职务和职责,但是采取适当步骤应对意外事件是基本的常识和公民意识。这就好象在公路上目击车祸发生,公路使用者亦应该马上致电紧急部门的道理一样。如果连这样基本的常识都忽略,可能就是有关方面处事不够成熟,抑或公民意识低落。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社青团理事会表示,意外已然发生,目前应该做的就是汲取教训,避免不幸事件再次发生。庄德志希望公众人士也能从这起事件中得到启示,将来在面对突发事件时采取更加有效和正确的应对方法。

    延伸阅读: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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